新快报讯 10月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印发《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修缮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的通知。导则指出,当传统风貌建筑有修缮需求时,在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加建、改建、扩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风貌。
广州认定1291处传统风貌建筑
广州,一个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是我国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截至2024年6月,广州市已划定20.39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认定26片历史文化街区、3802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28处历史建筑和1291处传统风貌建筑。为了加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与利用,传承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于2023年7月正式施行。根据《保护规定》要求,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导则。
传统风貌建筑具有什么特点?根据导则,具有一定外观风貌特色,能够成片、成组成线地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地段等的保护范围内,作为区域整体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的重要组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可被确定为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实行保护名录制度。此外,其他能够一定程度反映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民俗传统、时代特征,或者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
传统风貌建筑修缮的目标为:保护传统风貌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地方特色,维护传统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提升传统风貌建筑的环境品质和社会效益,推动传统风貌建筑的创新利用和传承
加建、改建、扩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风貌
根据修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传统风貌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的外立面、高度、体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涂改、损毁保护标志牌。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责任人可以进行外部修缮、日常保养、内部装饰、添加设施等活动。
当传统风貌建筑有修缮需求时,在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加建、改建、扩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风貌。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分为7类
导则在各区公布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衔接,参考广州市历史建筑核心价值要素分类,对每一种保护要素建立“保护要素类型说明-保护要素常见损坏类型-保护要素修缮措施”的流程,列举传统风貌建筑不同部位修缮的通用做法。导
其中,总体要素主要包括平面布局要素、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