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近期河南金融监管局向辖内各省级人身保险分公司下发通知,严禁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以“特药卡”等形式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有业内人士指出,赠送特药卡属于经营客户的手段之一,相关的特药权益并不稀缺。
健康不符或无法激活权益卡
河南金融监管局指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公司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向保险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涉嫌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上述权益卡的提供方为第三方机构,其规模小、实力弱且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相关产品模仿保险产品的条款设计和赔付责任,易引发消费者与第三方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记者了解到,特药卡是具有特定药品购买或使用权益的卡,上述药品通常针对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效用及价格更高。特药卡一般还提供陪诊、就医绿色通道等服务。与之类似,CAR-T卡是提供一种肿瘤免疫疗法的药品权益的产品。从供应方来看,特药卡、CAR-T卡多来自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亦有险企与第三方医疗企业联合发布权益卡。
以某款特药卡为例,适用人群为0-70周岁,使用期限为一年。权益卡需要在限定日期前激活,其间要进行健康告知,使用人须确认不曾被医疗机构确诊或疑似患有恶性肿瘤,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一位保险经纪人告诉新快报记者,市场不少权益卡是需要进行健康告知的,一旦使用者出现息肉、结节等,卡片可能无法激活。
合同外给予利益影响市场公平性
上述经纪人认为,赠送礼品属于经营客户的手段之一,或吸引客户投保,或回馈投保客户。但在业内看来,给予合同外利益会影响市场的公平性,近些年已成为人身险行业处罚的重灾区。泰康人寿四川电话销售中心的销售录音中存在赠送洗牙服务、加油有折扣、全国名医在线问诊等话术,且在销售过程中未予更正,也未实际赠与投保人,其因多项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罚款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明确,严禁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将权益卡作为邀约辅助工具,由公司直接或通过营销员向消费者赠送;严禁在保险产品宣传、讲解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将权益卡与保险公司挂钩,诱导消费者将权益卡权益误认为由保险公司提供;严禁将权益卡所宣称的特药补贴、费用报销等功能与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混为一谈,变相夸大保险责任,欺骗保险消费者。
“特药卡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它有一定的价值,但产品本身并不稀缺。”上述经纪人表示,部分百万元医疗险也具有特药保障,建议消费者不要单纯为了获得特药卡而购买不合适的保险。如果希望单独获得特药权益,可考虑投保特药险。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