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你来我往好不热闹,针对天丝近日在其公众号上的声明,中国红牛3月3日晚发布声明回应,焦点依然是“50年协议”。中国红牛表示依法享有50年《协议书》约定权利,并对天丝的声明进行了反驳。
中国红牛在声明中强调,“泰国天丝的声明通篇不再明确否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或声称不存在该份协议,实则已自认该协议真实。”而对于商标纠纷,中国红牛则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认定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之间关于使用红牛商标以及生产红牛饮料产生的纠纷,‘已有另案诉讼,应另行解决’。 ”
另外,中国红牛还认为,“泰国天丝故意混淆50年《协议书》和合资合同,用股东协议取代资源方和合资公司签订的协议,只谈股东权利,不谈作为资源方的义务,漏洞百出。”“泰国天丝以合资合同20年期限否定50年《协议书》约定中国红牛50年的期限利益不能成立,其利用其控制主体恶意阻挠中国红牛通过董事会决议延长经营期限,属于恶意违约行为。”
有专业人士表示,双方历经多年拉锯,迄今未有绝对意义上的胜负,而投入其中的人力物力可谓不小。客观上,红牛之争吸引了眼球,但对“红牛”也造成了负面影响。就市场而言,中国能量饮料已由红牛一家独大,发展为一超多强的竞争格局,这里面既有需求增多、整体零售规模变大的原因,但常年争议的影响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