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开出今年下半年第二张罚单,其中中国太保两家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共计被罚款1074万元,涉及条款费率“报行不一”、数据报送不准确等。记者注意到,虽然两家公司均强调上述行为系历史遗留问题且已整改完毕,但近年来旗下分支不断收到同类罚单。
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财险”)被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其安徽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分别被罚30万元、50万元,叶明满、陈森、李淑会等十余名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人寿”)被警告并罚款353万元,赵鹰、胡乐天等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
处罚信息公布后,太平洋财险发布公告称,上述问题发生在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太平洋人寿也表示,原银保监会对其开展现场检查,指出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前述问题。两家公司均表示,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记者梳理发现,两家险企旗下分支有不少同类问题。今年5月,太平洋财险长春中心支公司因农险理赔数据不真实、条款“报行不一”等被警告并罚款93万元。今年以来,因给予合同以外利益,太平洋人寿安庆中心支公司、江西分公司、河南分公司被罚。
据悉,今年上半年,太平洋财险和太平洋人寿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139.99亿元、1680.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9%、9.7%。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保险领域的“报行不一”问题突出,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屡屡因相关问题被罚,反映出其在合规管理、市场竞争模式存在深层次问题。
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