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作为全国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唯一试点城市,广州率先在全国超大城市出台了首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这部法规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11月27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解读。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杨地说:“《条例》首次对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进行了界定,形成共建共治良好国土空间管理秩序,助力解决超大城市空间治理中的痛点难点。”
发布会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一级巡视员廖荣辉指出,《条例》属于创新性立法,在“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空间用途管制、低效土地利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制度创新。比如,突出“多规合一”,建立统一协调的规划体系。《条例》明确,建立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详细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再如,《条例》突出“人民至上”,以多种形式保障市民群众的权利。首先,通过公开许可信息保障知情权。其次,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保障异议权。批前公示期间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等对许可内容提出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主动听取各方意见,依法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进行听证。最后,通过货币补偿、权益置换等方式保障补偿权。因修改规划许可造成被许可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廖荣辉谈道,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规划制定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同时,及时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政策体系,确保《条例》中的每个条款、每项制度都能严格执行、落地见效。
“为确保立法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广州正系统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做好《条例》‘后半篇文章’。”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孟昊提到,一是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要求,确保《条例》执行到位。二是通过专题政策解读会、线下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贯培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三是紧密跟踪《条例》执行具体情况,建立常态化的动态反馈机制,为后续政策完善提供扎实实践依据,形成从实践到总结、再到完善提升的良性闭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邓堪强表示,广州已经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他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举报电话是020-38920509;来信请寄天河区华利路61号市政务中心5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服务窗口收;我局门户网站的投诉举报电子邮箱入口也将于12月1日正式启用,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实习生张芃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