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月25日至28日,广东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其间,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新阶联副会长、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联合创始人曹志伟紧扣“投资于人”核心,围绕城市更新提出多项针对性建言,助力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环境。
从经济赋能维度,曹志伟聚焦房票创新应用与旧厂自主改造建言。一是发挥房票金融资产属性,推行“一房多票”,拓宽至工程款支付、贷款偿还、税款缴纳等应用场景,增强流通性,盘活住房存量,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激发经济活力;二是针对低效工业用地开发难题,鼓励城中旧厂历史用地依规自主改造,探索城市更新新模式,破解项目推进瓶颈,为城市发展释放优质空间、注入新动能。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展示《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曹志伟制作了一张长图,并在分组讨论中予以展示。
现状:办理预售许可证环节多、时间长
他指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是商品房销售的关键环节。没有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就无法入市销售。然而,目前,广东省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要求没有任何抵押,这意味着建设单位必须先归还开发贷的贷款或提供其他资产过渡性担保才能办理预售许可证,给建设单位带来资金压力。
曹委员工作室广泛调研各核心城市的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经梳理,全省几个城市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审批流程,发现: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汕头等城市要办理预售许可证都需要9个环节,要花费少则15个工作日、多则35个工作日。
对比后发现,在广东省办理预售许可证环节多、时间长,其根本原因是现行的《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增设了“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的办理条件,而为了满足这个前置条件,前面就增加了“在押土地涂销”“不动产查册”等环节。“这不仅降低了办证效率,更重要的是增大了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和销售风险,不利于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曹志伟表示。
建议:取消办理预售许可证中自行增设的条件
为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曹志伟建议广东省应在充分听取行业建议的基础上,于2026年内完成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修订。
同时,取消办理预售许可证中自行增设的条件,即取消“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的要求。即在办理预售证时,就可以直接将“土地不动产权抵押”变更登记为“在建工程抵押”,即合并“土地涂销”“预售证办理”和“在建工程抵押”三个环节。
他指出:“这样不仅简化了审批流程和资料,节约了建设单位的时间和主管部门的人力物力,更重要的是免除建设单位先还款才能办理预售证的资金压力。”优化后,以广州市为例,办理时间从原来25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优化率达到84%,同时申请资料也从原来的40份减少到8份,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节约了成本。
曹志伟谈道,这样的优化,相当于每个项目可以提早21个工作日入市,最关键的是,投资建设单位不需要再提前归还开发贷、也不需要在未有收入的情况下就垫资首期物业维修资金,为投资企业释放行政红利。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摄影:新快报记者龚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