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月13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了202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12则)。有几个家庭就遭遇保险公司“杀熟”。
12月初,邓阿姨、梁先生等6名老年消费者向广州市消委会反映,其6人共3个家庭一同参加了2025年9月22日至28日迪拜7天5晚出境游,支付费用4980元/人。该旅行团由某保险公司组织,参团的均为该公司的保险客户,以老年人居多。邓阿姨等人表示,出于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他们没有签署过任何旅游服务合同,旅游费用是微信转账给保险公司的经办人代为支付的。
出游期间,旅行团被导游带领去参观当地一家名为“皇家厨房用具”的销售中心,现场展示膳魔师品牌的厨具。销售人员称,厨具均为阿联酋阿布扎比制造,执行欧盟标准。邓阿姨等人信以为真,3个家庭各购买了价值7775元的“厨具八件套”,合计人民币23325元。回国后,邓阿姨等人收到商家寄来的商品,发现外包装盒上印有“中国制造”,且无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他们认为被骗,要求退货退款,并投诉至广州市消委会。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分析发现,消费者未签订旅游合同,也无团费支付凭证,难以确定消费关系及被诉主体。因消费者均通过保险公司参团,调解员首先联系保险公司业务经理核实情况。
经确认,该旅行团由保险公司委托香港某旅游公司组织,团费由业务经理代为支付。但保险公司表示,其并非旅游服务提供方,对购物纠纷情况不清楚。鉴于消费者与消委会均无法直接联系组团旅行社,保险公司作为关键桥梁,其配合程度直接影响调解进程。为此,调解员持续与保险公司沟通,并指出:根据旅游法等规定,出境游经营者须取得相应许可并与游客签订合同,保险公司组织出境游却未签约,不符合法律规定。
经过多次普法教育,保险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提供了该旅行社深圳联络点的联系方式,并积极配合协调。调解员随即对该旅行社提出批评:未告知消费者旅行社名称、未依法签订合同已涉嫌违法;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提供所购厨具的产地证明及海关凭证;如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购物,应依法承担责任。经反复调解沟通,旅行社与消费者最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继续使用所购厨具,旅行社给予每套厨具3500元补偿。
采写:新快报记者王彤 通讯员 穗消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