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月1日,《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挂网公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首次明确了广州早茶的定义,划定传统制作与非传统制作的界限,要求传统方式现场制作的早茶食品须在24小时内食用,并强制经营者向消费者明示食品制作方式。针对市民热议的茶位费问题,《规定》明确需明码标价,且收取茶位费的商家必须提供红茶、绿茶、普洱茶等茶饮供消费者选择,让茶位费收得明明白白。
作为从业五十余年的“点心女状元”、广东省餐饮技师协会名誉会长徐丽卿对《规定》的出台深感认同。从去年下半年起,她便多次参与市人大组织的立法咨询会议。在她看来,立法推动广府早茶文化的传承和保存,是对一张“食在广州”靓丽名片的重要守护。
在《规定》的诸多条款中,茶位费无疑是最具话题性的。徐丽卿直言,广府饮茶习俗与“吃早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吃早餐是填饱肚子,十几二十分钟就能解决;但广府早茶是‘饮茶’,以茶为引,实则以吃点心为主,是社交仪式,往往耗时一个小时甚至更久。”她强调,茶位费背后对应的是堂食提供的相应设备、丰富的茶叶供应以及专门服务。
采写、拍摄、剪辑:新快报记者 金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