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月17日,《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广州市专门为南沙出台的第二个立法文件。公众可在5月8日前通过信函、在线填写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以立法形式明确南沙人才工作的定位和任务
南沙是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国际化人才特区,承担着人才工作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使命。当前,南沙正大力推动实施“海港、空港、数港、金融港、人才港”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打造“开放、科创、产业、人才、宜居”五大高地,在此背景下,面向“十五五”乃至2035年,以立法形式明确南沙人才工作的使命定位和工作任务,争取更多的权限下放,成为塑造南沙人才发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
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立法文件传播力广、公信力高、预期性强,出台人才立法,进一步树立人才优先发展大旗,将政策预期转化为法治保障,有助于稳定人才和企业的心理预期,增强海内外人才集聚南沙、扎根南沙的信心。
系统谋划提升人才工作。以人才立法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争取更大的人才管理权限下放,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将“零敲碎打”的点上工作有机整合,以系统思维解决人才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流人才带来一流技术、一流项目、一流产业,出台人才立法,释放“尊才爱才”的强烈信号,有效发挥招商稳商、以才引才的乘数效应,提升区域人才和产业竞争中的核心优势。
二十条内容聚焦人才“引育用留”
据悉,《条例》共二十条,总体上按照“引、育、用、留”的逻辑顺序排布。
在引进人才方面,第三条为引才的主要措施,第四条为灵活的人才引进方式。
在培养人才方面,第五条至第八条分别规定了科技人才、企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四类人才队伍培育措施。如开办创业学院,提升科技人才创业能力;推进校企人才联合培养,解决人才供给需求错配问题。
在激活(使用)人才方面,第九条至第十三条涵盖科创成果征集及转化支持、创新创业项目落地支持、新兴产业创业支持、人才评价、跨境执业规则衔接。如编制人才创新创业地图,支持一人公司新型创业模式发展,运用薪酬认定等市场化方式评价人才,建立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目录等。
在服务人才方面,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提出了建设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人才驿站,实行差异化人才入户政策,给予住房、教育、医疗保障,出入境停居留便利服务,人才激励,人才发展环境评估等。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详细了解《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请于5月8日前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参与意见征集
方法一:寄送信函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83232962
电子邮箱:fgwfgsc@gz.gov.cn
方法二:识别二维码填写意见
方法三:打开链接填写意见
https://zhrd.rd.gz.cn/zhlf/#/manage?id=20260416f61f1c44414747fbbf0f627c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钢威 通讯员 南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