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别人车位这种事,很常见。但占人家车位还理直气壮胡搅蛮缠的,极其少见。因此,长沙市体育局干部彭某某占车位事件成为网民围观的热搜。她付出了代价,先被停职,还要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7月6日,我写了一篇短评《占用他人私家车位的女子真的很可怜》。文中说,“蛮不讲理、无理报警并不是强悍,而是一种心性的懦弱。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真的很可怜。”同时也预示了事件的走向,“业主的合法权益终将得到应有的保障……当喧嚣过后,闹剧结束,但愿未来那位女车主能够自渡,或者有人可以渡她。”从目前的局面来看,这个结论是成立的。
7月11日,联合调查组发布了数千字的情况通报,通常,这事也就这样翻篇了。然而,恰恰是通报本身,引发了新的舆情。人们质疑通报貌似客观的描述其实暗含了某种倾向,比如讲到女车主时用的是“未移车”“称”“未到现场”;讲到业主时用的是“拒绝移车”“声称”“拒绝到场”等。
很多人说,读这份通报,第一感觉是女车主固然愚不可及,业主也不是什么“好鸟”,不是省油的灯,系“以闹取胜”。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文字的力量”,这是通报行文所造成的阅读效果。
我们当然没有义务去考证业主“是好鸟”抑或“不是好鸟”。但有一个疑问却是有价值的:通报这样写法,究竟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
从通报字里行间所展露的“才华”来看,说是无心之失大概难以让人信服。但若说是有意为之,却也有失武断。因为人们拿不出证据去证明这是一个有意的举动,没有证据的事,最多只能说是猜测。倒是7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追问长沙市体育局负责人是否有“拉偏架”的嫌疑,负责人说:“还要核实,我们还在核实。”你看,人家是严谨的,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一般来说,一个事件发酵后,随着相关调查落地,通报出炉,舆论也就归于平息。但长沙占车位事件,却未能按照这一剧本走向稳步向前,这让人遗憾。这其中肯定是哪个环节发生了问题,它不一定说是刻意袒护谁,但肯定有瑕疵、有纰漏。
舆论需要引导,理性需要回归。这些年来,人们对调查组通报有高度的信任,这不是偶然,而是它往往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是定分止争的定心丸。倘若其权威度被稀释,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文 | 羊城晚报评论员 林如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