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一房产的过程中,一名竞买人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自己加价连续出价63次,将房价抬高150余万元。
拍卖信息显示,该房产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莱蒙水榭春天花园,建筑面积87.36平方米,评估价567.84万元,起拍价397.488万元,保证金约79.5万元。
该房产于10月26日10时正式开拍,有4人参与竞拍,共出价66次。其中编号为236908712的竞买人,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连续加价63次,将房价抬高了150余万元。
出价记录显示,这位竞买人第一次出价后,自己每隔2到4秒就加价一次,其间仅有两次为其他竞买人出价,均被其加价超过。其最后两次加价更是达27.8万余元,将该房产价格抬至5485304元才罢手。
10月27日上午,该竞买人没有再出手,最终房产被另一位编号为236912582的竞买人加价11.9万余元拍下,成交金额为5604548元,接近评估价格。
这场拍卖引来1.7万人围观,有网友感叹,这位竞买人疯狂加价,为何要自己卷自己?还有网友质疑,该竞买人连续加价,在最后关头又停止出手,有恶意抬价嫌疑。
成交确认书显示,最后拍下该房产的竞买人是本场拍卖活动的优先购买权人郑某。
郑某优先购买权人等级为1级,备注为“共有人”。根据相关规定,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共有人在共有财产被转让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院出示的一份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该房屋登记为郑某所有。根据粤03执恢417号执行裁定书,郑某为一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案外人,其名下房产已确定为涉案财产并移送执行,处置所得款项将按50%份额予以追缴用于退赔。法院公告中已明确,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
对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本场法拍的工作人员表示,系统后台记录和网上显示的出价记录一致,如其他竞买人有异议可以拨打法院监督电话反映。
一位从事法拍房行业相关人士表示,法拍房竞拍时大多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恶意抬价并非易事,平台采用了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要求竞拍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虚假身份参与竞拍和抬价的可能性。同时,平台设置了竞拍规则,如规定了保证金数额、加价幅度、竞拍时间限制等。所有竞买人的出价都会被记录并公示,可供后续查询与监督。
而抬价的代价也确实存在。2026年3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南山区西丽山庄一栋别墅,起拍价3792万元。一名竞拍者一次性加价2211万元,将价格推到6003万元并成功拍下,之后悔拍。按竞拍公告条款,其缴纳的758.4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别墅重新挂拍。
来源:极目新闻、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