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正式施行,监管机构对消金行业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
7月10日消息,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消金”)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而针对相关员工的个人处罚已于前一日公布,7月9日,时任中银消金重庆区域中心职员万意,因对中银消金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工作五年。
7月9日,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平安消金”)亦被罚。平安消金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消费者投诉渠道管理不尽职被罚款合计145万元。时任平安消金金融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室副经理郭舒弋,对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平安消金产品管理部产品研发岗产品经理蔡伟,对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负有直接责任。二人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5万元罚款。
前几天,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下称“兴业消金”)也收到罚单。7月5日,兴业消金因未按规定及时终止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将贷前调查关键环节外包、违规改变信用保证保险赔付条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由他人归集使用并偿还五项违规行为,被处以170万元罚款,时任兴业消金昆仑业务部总监蔡成钢也被给予警告。
在业内人士看来,近期消金公司及其员工频遭“双罚”,与今年4月施行的《办法》密切相关。《办法》优化增加了部分监管指标,并对消金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治理、风控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明确指出需制定规范员工行为和道德操守,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构管理”两个专章。而从罚单内容来看,平安消金、兴业消金就触碰到了新专章的“红线”。
有消金行业从业者向新快报记者表示,目前消金行业在贷款管理、员工行为、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现在基本上监管只要进场就必罚。”各机构需加强风险控制、提升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确保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从业绩表现来看,2023年兴业消金营收112.30亿元,同比增长11.02%;净利润20.72亿元,同比下降16.89%。平安消金营业收入36.27亿元,净利润为4.9亿元,同比增长161.98%。中银消金2023年实现净利润5.37亿元,同比下降18.14%。
新快报记者 张晓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