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
2022年7月,何某以虚构的现役军官身份认识了阿海、阿超等生意人,交流过程中,何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低价拿到洋酒。阿海、阿超觉得对方是军官,又有门路拿到“好货”,认定这是一庄好买卖,于是把这单“靠谱”的生意介绍给了朋友李某,李某对朋友的介绍深信不疑,立马拍板定下此笔交易。
随后,何某便通过阿海、阿超等人将货品清单发给李某,并安排李某到现场看货。看货当日,何某一边为到场的李某、阿超验货清点数量,一边表示“现在转账货款,明日即可提货”。看着眼前“货真价实”的物品,以及对何某军官身份的信任,李某立刻转账130万元到指定银行账户。次日,何某未按时交货,李某多次催货催款未果,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何某精心打造的骗局远不止于此。经查,2022年至2023年,何某通过虚构军人身份、编造虚假信息等方式,谎称可以为他人低价购买走私商品、高端酒或者限价房,骗取多名被害人款项共计490万元。后何某向被害人退还了部分款项。此外,何某曾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结果:该案被告人何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进行诈骗,导致被害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既符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一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依法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即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何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荔湾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尚未退还款项给被害人。
何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法官提醒,不法分子通常会通过自我吹嘘、社交平台发布军装照、发送相关部门定位、“朋友”介绍等多种方式让群众误以为其是现役军人,并由此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云法宣 李国文 许艺玲